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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几人算特大事故

严重性事故,通常定义为一次直接导致生命损失数量达到1至2人,或瞬间使3名以上但不超过10人遭受严重伤害,抑或是财产损失总值在3万元以上但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则是指一次性失去了3个及以上的生命,或者让11个及以上的人员受到严重伤害,又或者在生命损失仅有1人的情况下,却有8人受到重伤,或者在生命损失达到2人的情况下,有至少5人受到了重伤,同时也都伴随着6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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