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及分配的相关规定如下:首先是完全责任,这意味着
医疗事故所产生的所有损害结果全然归因于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
其次是
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多数源自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而其余因素仅为次要影响因素;
再者是次要责任,这表示医疗事故总体损害结果主要来源于其他因素,而
医疗过失行为所起到的占比则相对较小;
最后从微小的层面上说,有轻微责任存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于其他各种因素所产生,而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在其中仅发挥了轻微的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