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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最好的刑事律师咨询下如何什么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以下几种情况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有可能受到判处管制拘役或被独力适用附加刑法进行惩罚的犯罪分子;
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且若采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个案;
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自理生活、处于孕期或者正哺乳自身婴幼儿的女性犯罪者,如果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
关押期已到期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通过实行取保候审来继续开展调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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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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