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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到人不知道走了是否算逃逸

驾驶汽车时,如方寸大乱、无意识地导致他人受伤,并不等同于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乃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涉嫌者为规避法律责任追究,擅自驾驶或丢弃肇事车辆私自逃离现场的行为。
然而,构成此种严重犯罪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具备逃避法律惩罚的主观恶意,若涉案人员确实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毫不知情就离开了事故现场,由于缺乏这种主观恶意的因素,便不能认定其属于肇事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最新修订: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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