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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3 17:25:06 已帮助9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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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亦被称作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是不履行抗辩权,它实际上代表了在双务合同中尚无明确规定由哪一方先行履行责任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有权利在另一方尚未履行其相应义务之前,暂时拒绝自身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双方都分别承担着相应法律责任,而缺乏明确规定他们应按照何种顺序进行履约时,那么应该依据同时履行原则进行处理。
换言之,任何一方只要在对方履行其义务以前,就享有拒绝对己方履行请求予以接受的权利。
该条款所确立的这种权利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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