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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能不按用途使用吗

若双方已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载明了借款之特定用途,则借款人有义务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款项,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
若因借款人未能依约妥善使用借款,以致出现违约情形时,出借方有权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暂停发放后续借款、提前回收既定借款甚至解除借款合同
此外,针对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者,贷款人更具有权利对其本金和利息分别进行部分或全额收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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