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下述情况,即已构成违反药品管理法律
法规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须缴纳罚款;
如果对人体健康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危害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
首先,生产及出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令禁止使用的药品;
其次,没有获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行药品生产或进口,甚至在明知是前述药品的前提下仍进行销售;
再次,在药品申请注册过程中提供
虚假的证书、数据、资料、样品等材料,亦或是采用其他
欺诈手段;
最后,捏造生产和检验记录。《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