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涉及人身安全的
斗殴行为,如果造成了
轻伤或更高程度的伤害,那么此种行为便触犯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故意
伤害罪名规定,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严肃
追责制裁。对于那些利用群体力量进行的
暴力斗殴行为,其组织活动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与者,都将被认定为构成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
聚众斗殴罪名,同样需要接受国家法律的严惩。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斗殴行为导致其他人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应被视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并依法予以定罪
处罚。若是发生随意向他人发起攻击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情节极为严重的地步,那么将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
寻衅滋事罪名,依法进行追究
刑事责任的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