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权的争议范围覆盖了广义上的
侵权纠纷领域。
在此范畴内,我们可以细分出两种具体类型——涉及
财产权益侵犯与人身权益受损两种异议类型。
在后者之中,又可进一步区分为人格权
纠纷和身份权纠纷两大
类别。
近年来受到广大社会及法律界关注的人格权部分,涵盖的具体权益内容相当丰富,如公民享有的生存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以及
名誉权、荣誉权等等。
而其中的隐私权也包含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