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我国的
刑事司法程序规定了从
刑事拘留到最终宣判所需的时间跨度约为七个月左右。
在这期间,包含着多个关键环节,例如
拘留(一般的期限为14天,最长期限可达37天)、
逮捕和侦查(一般需要2个月,最长达7个月)、
审查起诉(一般的期限为1.5个半月至2.5个半月不等)以及最终的法院审判(一般的期限为1.5个半月至2.5个半月不等)等。
此外,若审理过程中需进行二次上诉,那么所需的期限同样为1.5个半月至2.5个半月之长。
然而,如若情节复杂且
期限届满尚未能圆满结案的案件,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核准而获得一个月的延伸。
具体来说,这些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予以执行的。
根据该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的侦查
羁押期应当严格遵守不超过2个月的原则。
倘若案件情况复杂,侦查期结束时仍无法达到预期结果,那么检察机关则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