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贱卖不超过20张银行卡的行为,假如被确认涉嫌妨害
信用卡管理
犯罪的话,具体的
量刑处理应当基于该案件的具体情节和
情节严重程度进行。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
量刑标准:
第一,如果被告人满足
罪名成立条件,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惩罚,并且可能还会面临一万元人民币到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
罚金处罚。
其次,如果涉案数量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将处以二万元人民币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金。
然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通常会因为下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而被确定为犯罪:
第一,明知道某张信用卡属于
伪造的仍长时间持有、运输;
第二,明知道是伪造空白的信用卡但仍然持有、运输,且涉及的数量已经累计达到十张以上;
第三,未经许可,
违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涉及的数量已达五张以上;
第四,采用
虚假的
身份证件信息诈骗领取信用卡;
第五,买卖、转让或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通过欺骗手段骗取的信用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