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可以。
1、在侦查、
审查起诉、审判阶段
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则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3、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4、在案件的全过程中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条件的都可以取保。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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