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缓刑考验期是否能够缩短?

缓刑考验期是否能够缩短?

【问题解析】
缓刑考验期不可以缩短。
1、因为缓刑不能离开原判刑罚独立存在,也就是说判缓刑的时间长短,需要看看他所犯罪的类型以及严重程度来判断。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如果还有其他减轻刑罚的情形,是可以减轻考验期限的。
2、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