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欠条的诉讼时效状态。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且知道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期间存在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二)超过诉讼时效仍可起诉。法院会受理案件,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仍有胜诉可能;若对方提出且无中止中断情形,法院会驳回请求。
(三)起诉需准备齐全材料。包括起诉状、欠条原件,以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