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借条无转账记录时,借款人若承认借款应按借条还款;若有异议可主张借贷关系未生效并要求出借人提供交付证据,同时收集自身未收到款项的证据,但出借人有完整证据链时借款人仍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当有借条却无转账记录时,若借款人确实借款且打算还款,按借条约定还款是合理合法的义务。若借款人对借款事实有异议,可主张借条虽存在但借贷关系未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需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此时借款人可要求出借人提供证明款项交付的其他证据,自己也应收集未收到款项的证据。然而,若出借人能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已交付,借款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您在借贷方面遇到类似复杂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