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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电动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问题解析】
哺乳期电动车肇事逃逸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是在电动车在性质上属于机动车的情形下。但是对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不执行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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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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