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好了不能做
伤情鉴定。
因为伤情鉴定是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
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
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
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应该在3天之内就出具鉴定意见。
如果打架导致
当事人的伤情已经比较严重,当时又不具备及时进行
司法鉴定的条件,可以在7天之内申请伤情鉴定。
所以伤好之后做伤情鉴定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