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号不是
专利号。
专利申请号与专利号出现在专利申请的不同阶段。
专利申请号是指在专利授权以前,专利行政部门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时给予专利的号码。
而申请号是指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时的相应编号。
专利申请号主要是在
当事人申请专利但尚未授予专利期间,对于其专利优先性的一种保护。
若此时有第三人以此相似或相同专利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专利申请号证明其优先性。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
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
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