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办理条件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
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
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
《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向其
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一)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二)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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