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出具
责任认定书。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适用
简易程序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时,确定
当事人的责任后,当场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
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
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
定损失之日起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