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怎么解除查封效力

怎么解除查封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依照以上规定,车辆是动产,查封扣押不得超过一年,既然法院已经自动解除,(法院没有通知车辆管理所)你可以上述规定向车辆管理所说明,可以解除该车查封。
1、财产保全期限过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续封的申请,就会自动解封。汽车的保全期限是一年。
2、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