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未达成协议时,法院通常会尽快安排开庭,实践中一般在调解结束后的数天至数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案件排期和承办法官的工作安排。
(二)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院会在审限内合理安排开庭及后续审理工作。
(三)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具体的开庭时间,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