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普通人而言,在接收票据时要仔细审查票据的真实性。查看票据的格式、印鉴等是否符合规范,必要时可向出票银行等相关机构核实。
(二)企业在进行票据交易时,建立严格的票据审核流程。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避免与信用不佳的主体进行票据往来。
(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票据业务的监管。提高技术手段,识别伪造、变造的票据,同时对客户的身份和交易背景进行严格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