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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应该怎么预防?

一、医疗机构应制订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测部门或配备专业(兼职)工作人员,加强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和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危险。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要实施手术或临床试验等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取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在得到书面同意的患者昏迷等无法自主决定的状态和病情不应向患者说明等情况下,应向患者近亲说明,并书面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意见的,可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及时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四,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指定有关人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如实说明情况。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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