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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刑期间逃跑被抓了,会判几年

逃跑的行为可能被判处逃脱罪或者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此种属于又犯新罪,应当先对该犯罪进行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被判处的刑罚相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计算最终的总刑期,即先减后并的计算规则。
法律分析
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减后并的原则计算最终的总刑期。
2、被关押的罪犯逃跑的行为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被判处逃脱罪,如果具有持枪、组织他人一起越狱、采取暴动的方式越狱等严重情节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七条判处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3、在前罪判决宣告后,执行完毕前,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一条的适用实施先减后并的计算原则,即先对后罪做出判决,然后把前罪还没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面被判处的刑罚相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计算最终的刑罚,这样计算的刑期会比较长,这是因为又犯新罪的,体现了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极大,改造效果小,需要重罚。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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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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