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保证期间过后出具还款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

保证期间过后出具还款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

专业分析:
原告邝某与被告乐某是普通朋友关系,被告乐某是浙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浙华公司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向邝某借款,双方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书》,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00000元,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三个月,即自2014年1至2015年2月28日,乐某以个人财产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在借款方浙华公司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时,贷款方邝某可直接向担保人乐某个人追偿。事后,邝某交易乐某200000万元,出具借据一张。借款后,浙华公司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了3个月利息,此后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20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