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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打架一方受伤,派出所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双方打架,经鉴定一方为轻微伤,另一方没有受伤,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该承担治安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受伤的人和没有受伤的人,只是在情节上轻重的问题,因此,受伤者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对方,对方也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受伤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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