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发票的举报方式一般是向当地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为了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发票和发票的
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地税局联合出台《假发票举报奖励通告》,对于公民提供的
虚假发票的举报,一经查实,将会得到相应的奖励。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