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准,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参考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若请护工按实际收费计算,若家属护理,家属有收入的按其误工损失计算,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平均报酬计算。交通费凭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的实际车票等凭证计算。营养费结合骨折情况和医疗机构建议确定金额。
(二)考虑伤残情况的额外赔偿。若脚骨折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需额外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实际需要的器具类型和费用确定。
(三)综合判定最终赔偿金额。最终赔偿金额需结合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比如全责承担全部损失,主责承担大部分损失等。同时参考受害人实际损失总额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工资、护理费用标准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