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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的客观表现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几种客观表现:
1、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
2、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
3、其三,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4、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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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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