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便丈夫去世,妻子有偿还义务。
(二)对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一般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三)若债务是丈夫生前所欠赌债等非法债务,妻子无需承担。
(四)若妻子放弃继承丈夫遗产,则对其个人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