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房产登记、车辆登记等方式,了解其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若发现债务人有财产,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
(三)确保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收集充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避免败诉风险。
(四)若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有可执行财产时,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已转移财产,积极寻找其财产线索,待发现后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