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沟通协商,告知对方有义务提供合同,强调合同双方都应各有一份,自己有权持有,要求对方及时交付。
(二)协商失败后,以书面发函的方式再次向对方主张交付合同的权利,同时保留好函件和送达凭证。
(三)若对方依旧拒绝,收集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付款凭证等能证明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请求协助解决。
(四)若问题还是没解决,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交付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有权持有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