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以下标准金融凭证诈骗罪才能
立案:使用伪造、
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以及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二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