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处理合伙纠纷时,投资款的退回遵循约定优先原则。若合伙协议对投资款退回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执行。
(2)当合伙协议未作约定时,在合伙终止环节,要对合伙财产开展清算工作。
(3)若合伙经营处于盈利状态,在完成债务清偿、出资返还后还有剩余财产,会按照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进行分配,此时投资款存在退回的可能。
(4)若合伙经营出现亏损,合伙人需依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担亏损,这种情形下投资款可能无法全额退回,甚至还需追加承担亏损部分。
(5)若一方违约致使合伙无法继续,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投资款退回的可能性会增大。
提醒:合伙纠纷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