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种不起诉形式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它们各有适用情形,体现了法律在不同情况下对司法程序和犯罪处理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2.法定不起诉适用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遇到这类情形,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一旦符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处理这类案件时,人民检察院需全面考量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4.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在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经两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确保司法程序的规范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