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违约行为: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构成违约,相对方可以主张赔偿。
(二)证明可预见损害:判断可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以订立合同的时间点为准,结合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双方过往交易情况等综合判断。
(三)证明损害的确定性和合理性:损害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数额合理,可以用合同、发票、鉴定报告等证据来证明损失金额。
(四)及时通知并解决纠纷:受损方要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主张赔偿的通知,说明赔偿原因和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由相关机构判定赔偿责任和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