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共同债务遵循共债共签原则,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可协议分割清偿份额,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超份额清偿可向另一方追偿,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一般非共同债务,但有例外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双方可协议分割份额,若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已清偿超过自己应担份额债务的一方,依法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如果在婚姻债务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