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追尾事故是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原因造成,后车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前车无赔钱义务。这种情况下,后车应自行承担损失并可能要赔偿前车损失。
(二)若前车存在车辆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突然违规变道急刹车等过错行为,且与追尾事故有因果关系,前车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无过错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双方都是机动车,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