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管辖法院确定要区分不同情形。若合伙协议存在有效的管辖约定条款,就按约定由相关法院管辖,可约定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若没有约定管辖,则依据法定管辖,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如下: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议在签订合伙协议时,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后续纠纷管辖不明。若未约定,要根据上述规则准确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