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驳回起诉是指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
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对诉权有无的判断。而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
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不能给予支持,则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实际上当事人承担了
败诉的结果。驳回起诉应以
起诉是否符合民事
案件受理条件为判断标准。驳回诉讼请求是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前提,在实体上进行审理后的判断结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
民事起诉状时,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
起诉条件或者属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