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的处理是:根据构成的
罪名确定
刑罚,在此基础上可以比照既遂的标准从轻、
减轻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
犯罪未遂是指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