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法院通知。在立案后主动留意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从中获取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时间和方式等信息。
(二)按要求缴费。严格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缴纳诉讼费用。
(三)避免逾期。牢记缴费期限,防止因疏忽错过缴费时间,否则可能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若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