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短信后,认真查看内容以明确责任划分情形。若存在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二)若对责任划分无异议,和对方当事人沟通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便签订赔偿协议。
(三)协商不成功,可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四)调解无果,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赔偿纠纷。
(五)处理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