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债权人起诉共同偿还时,不知情方需举证证明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若起诉举债方,需证明借贷损害自身权益并通过诉讼确认债务性质。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当债权人起诉要求不知情方共同偿还债务时,不知情方作为被告应积极应对。首先要准备证据,包括家庭日常收支记录、借款资金的具体流向证明等;其次需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上述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庭审过程中,应清晰阐述自身对借款不知情的事实,以及借款未用于家庭的具体情况。若不知情方欲起诉举债方,需证明该借贷行为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撰写起诉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债务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举证方向和诉讼流程,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