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的
证据包括证明
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当事人
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等。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
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
营业执照副本或由
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
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
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
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
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
欠条、还款计划、还款
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