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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2-27 02:05:29 已帮助28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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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是4个月)。
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经申请人修改和陈述意见后消除了缺陷的,审查员将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按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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