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到检察院电话后,保持冷静,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前往配合。前往时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指定场所。
(二)到达检察院后,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对检察官的提问清晰准确作答,若对法律问题或自身权利不清楚,可要求检察官解释。
(三)若无法独自应对相关询问或调查,及时联系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3.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