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
善意取得制度,但有3个例外:
1、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善意
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善意的受让人后返还(不是从被盗之日),2年期满后,善意取得所有权,也即回复请求权,回复请求权又分为无偿回复请求权与有偿回复请求权。
无偿回复请求权:从个人处购买,权利人不用补偿第三人支付的价款。
有偿回复请求权:通过拍卖,或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处购买,权利人需补偿第三人支付的价款后,才可追回。
2、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当铺
抵押权与当铺质权,电视机被乙
盗窃,乙拿去当铺
抵押,当铺尽到应尽义务,可以善意取得。
3、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
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