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收到法院传票后,要按时到法庭参加诉讼,不能缺席,缺席可能使法院直接判决,让自己利益受损。
(二)收集证据:把借款凭证、还款记录、利息约定等相关材料整理好,证明还款情况以及利息是否合法。
(三)协商和解:和债权人商量和解,提出合理的还款办法,让对方撤诉或者在法院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和对个人信用的不良影响。
(四)提出抗辩:要是对欠款金额或利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在诉讼时说明,比如认为利息超过法律规定上限,要求法院调整。
(五)主动还款:如果确实欠了钱,要主动制定还款计划并努力执行,防止被强制执行,影响个人征信和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